機械挖土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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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術交底內容適用于工業和民用建筑物、構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溝以及大面積平整場地等土方工程。
1.主要機具
(1)挖土機械有:挖土機、推土機、鏟運機、自卸汽車等。
(2)一般機具有:鐵鍬(尖頭與平頭兩種)、手推車、小白線或20#鉛絲和2m鋼卷尺、坡度尺等。
2.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2)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開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并辦完預檢手續。
(3)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4)開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開挖面0.5m,然后才能開挖。
(5)施工機械進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施等,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加固或加寬等準備工作。等等,詳情請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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