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回填土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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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術交底內容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物、構筑物大面積平整場地、大型基坑和管溝等回填土工程。
1.材料要求
(1)碎石類土、砂土(使用細、粉砂時應取得設計單位同意)和baopo石渣,可用作表層以下填料。其最大粒徑不得超過每層鋪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動輾時),含水率應符合規定。
(2)粘性土應檢驗其含水率,必須達到設計及施工規范規定要求方可使用。
(3)鹽漬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鹽晶、鹽塊或含鹽植物的根莖,并符合《土方與baopo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附錄一表1~8規定的可以使用。
2.主要機具
(1)裝運土方機械有:鏟土機、自卸汽車、推土機、鏟運機、翻半斗車等。
(2)輾壓機械有:手輾、羊足輾和振動輾等。
(3)一般工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手推車、鐵鍬(平頭及尖頭兩種)、2m鋼卷尺、20#鉛絲、膠皮管等。等等,詳情請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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