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土地基技術交底記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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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術交底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基坑、基槽、室內地坪、管溝、室外散水等灰土地基或墊層工程。
1.材料要求
(1)土:宜優先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機雜物。使用前應過篩,其粒徑不大于15mm。含水率應符合規定。
(2)石灰:應用塊灰或生石灰粉;使用前應充分熟化過篩,不得含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塊,其粒徑不得大于5mm,也不得含有過多的水分。
2.主要機具
一般應備有木夯、蛙式打夯機、手推車、篩子(孔徑6~10mm和16~20mm兩種)、標準斗、靠尺、耙子、平頭鐵鍬、膠皮管、小線、鋼尺等。
3.作業條件
(1)基坑(槽)在鋪打灰土前,必須先行釬探并按設計要求處理完地基,辦完驗槽手續。基礎外側打灰土,必須對基礎、地下室墻和地下防水層、保護層進行檢查,并辦完隱檢手續。現澆混凝土基礎墻應達到規定強度。
(2)當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時,施工前應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地下水位經常保持在施工面以下50cm左右。等等,詳情請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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