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工程施工監理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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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中的砌體是指按磚混結構施工的實心粘土磚砌體和按框架結構施工的空心粘土磚,或120mm墻以下非承重粘土實心磚砌體及水泥預制塊非承重墻砌體。
第一部分 磚混結構中的砌體工程
一、砌體砌筑前準備
⒈對已施工的基礎梁面和板面先進行軸線放樣和標高測量,對基礎梁軸線偏心或板四周軸線偏心可能產生砌筑探頭磚的應先進行處理補齊,梁面與板面找平根據需要找平厚度,當厚度小于2cm時,采用水泥砂漿找平,當厚度大于2cm時應采用細石砼找平,嚴禁邊砌筑邊找平。
⒉根據磚的實際厚度和層高及砂漿允許厚度先確定單皮磚,以確定皮數桿十皮磚厚度,皮數桿刻度線應同時標注抗震拉結筋間距線。考慮皮數桿十皮磚厚度盡可能少變化,應采用同廠家的粘土磚。一般灰縫厚度在8~10mm、10~12mm之間最小8mm,最大12mm。
⒊砌體砌筑所有的粘土砂漿或石灰膏混合砂漿,在拌和前應先設置化膏池,對所拌合的粘土和石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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